暴走团事件沸沸扬扬,尊老这一严肃话题又被推到风头浪尖。作为中华五千年优良传统,尊老爱幼被每一届执政者所推崇,可尊的老是年龄吗?机动车须礼让行人,所谓的礼让又是如何定义的?法律的健全及普及,让很多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,作为法律的补充,道德却凌驾于法律之上,这种做法不得不让人反思。
有法可依和持法违法最大的差一点恐怕就在于老人和小孩的行为了。比如,前段时间的篮球场事件,和这次的暴走团事件,生活中随处可见为老不尊的现象,仗着年龄大肆意索要特权。就拿我们村的某人吧,六七十岁的人,还生了病,在胡搅蛮缠上面精气神十足,可当你较真发飙起来,那让人糊涂的病也不犯了,岁月带来的眼花耳聋也瞬间好了很多。其实,老人和小孩应该享有特有的权利,但以年龄为尚方宝剑就太令人气愤。
我相信,作为一个正常的人,关怀老弱病残是十四万万国人都能做到的事情。可又有多少老弱病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,索取过多的优待?而今天一死两伤的结局(抱歉,我觉得用悲剧不合适),或许是960万平方公里里的万一,也是社会纵容的结果。倘若出租车是载重几十吨的货车呢?无论任何年龄层,都拥有其权利和义务。这事件最倒霉的应该是司机吧,经济损失不可避免,心灵上的创伤终身难愈。关键是,这本不该TA承担!
现在路过路边的残疾人,我内心没有一丝怜悯,每年不见个上百例这样的情况就不好意思在国内生活,真的,一丝都没有。而尊老和爱幼,我会以自己的准则去执行,但我深刻明白,值得尊敬的老人不应该是倚老卖老的年长流氓,而应该得到爱护的幼小,也不应该是因为年龄小所有人都欠他的小少爷或小公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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