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去年开始,犯小人,很严重。
或许是提前步入老年,也许是本就该如此,明明认吃亏反而能节约精力赚更多,结果为了几百到几千,逐步起诉了个人加公司公七个主体。
一个因为距离太远,原告(我)开庭未出庭,依法被判撤诉。这个等有时间了,应该会再次发起诉讼。
一个实在受不了材料驳回又提交的折腾,加上被告确实也没太恶劣,和解。
一个给与他较好的解决方案她依然觉得吃亏,最后私下和解了又未履行,并摆出一副受害人的样子。气不过,不接受和解,最后法官的调解下达到了诉讼请求(比给她的最初方案,她付出了更多成本),和解。
一个在多次沟通无果(某巨型公司,很是傲慢),最终起诉,在开庭前一周,代理律师联系我,达到了诉讼请求,接受和解。
一个多方联系未能联系到侵权者,最终起诉,最终算是达到了诉讼请求,距离开庭3周和解。
一个明明自己不体面,然后给了他体面的条件,结果他却要分文不付,于是他申请淘宝一二三四五仲裁,最终结果还是比我最初允诺他的少。最后因为仅仅500元,还是起诉了他。厦门太遥远,就这么着吧。
一个明明做错了却不承认,以完成约定变相要挟,要求不要追究责任,真是无语。对待这种,自然不应该惯着。这是目前最后一个正在途中的官司了,等待早日立案。
人与人,有时候真的很难共情。就像第三个,她确实以为自己是受害者,但最终公正的天平却让她付出了更多。就像厦门的那个公司,我答应退他1200时,他喊我退全款(2400),最终他淘宝维权一个多月,最终只支持到他1000元。如果我死磕去厦门开庭,我相信他会得到更少。
得益于互联网法院系统的创建,起诉确实更加便捷了。但依然有很多很多的麻烦。比如,从去年6月我开始起诉第一家公司,但到11月才真正得以立案。诉讼材料需要规范,证据的取证也有技巧,网络交易有时候连被告的信息都难以确认。
如果一个人,想要坑骗个三五千块钱,哪怕是证据确凿,大概率原告起诉,在经济上也划不来。不请律师,自己折腾,至少需要花费10小时以上。到被告所在地开庭,交通、误工等费用,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网络庭审,确实有便利性,但对于复杂的问题尤其是技术相关,加上校验证据的真实性等,也存在很多弊端。在疫情后,很多网络庭审都取消了,尤其是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。
所以,网络交易要记得核实身份,保存证据,然后约定管辖法院在彼此所在地的法院。这样闹到法庭,至少不必翻山越岭地去出庭。
公道自在人心吗?在这几桩案件来看,被起诉的他们每一个最初都觉得自己没错。每个人的认知,是如此的不同。很多时候很多人,遇到不公道的事情就认了忍了。我不好评价这对与不对,这是个人的选择。但对作恶者的姑息,就是对常人的惩罚,也是对公道的损害。
如果可能,试着去拿起法律的武器,捍卫自己的公平吧。
公道有可能不一定在一些人的人心,但它一定在人间。
评论 | 2 条评论
Peanut酱 博主
网站整体的配色我总感觉怪怪的。(本来对诉讼这块写了很多评论,最后想想都删除了。。。)
酸菜熊 博主
@Peanut酱
我觉得你觉得怪怪的是对的,哈哈哈,我承认我的审美不够好,但好像没办法调整到更好了……都写了为什么删了呢……哈哈